黄山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2025/3/31 10:00:29 被浏览:287次
为做好2025年度黄山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详见黄山学院2025年度人才引进计划(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要求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副高以上职称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省部级学科带头人、教授等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学校急需引进的紧缺专业专职教师经学校研究批准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报名
博士及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的方式进行招聘考核,不受时间限制(全年招聘),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五、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交简历材料后,须经学校应聘岗位所在单位和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通知符合条件人员来校参加考核。
六、考试考核
人才招聘考核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等多种考察方式简化程序引进。
(一)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
(二)面试及试讲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研究水平和潜能、处理与解决问题等能力。具体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等另行公布。
(三)心理健康测试
笔试、面试结束后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七、成绩合成
招聘考核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最终考核成绩按照笔试40%和专业能力测试60%的规则,最后加权计算得出考核最终成绩。所有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及心理健康测试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有关事宜
(一)保密、监督等事项: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黄山学院纪委0559-2546633)。
(二)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特此公告。
黄山学院
2025年3月17日
来源链接:https://hrss.ah.gov.cn/zxzx/ztzl/ahsszsydwgkzpzl/ssgxgkzp/80763183.html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详见黄山学院2025年度人才引进计划(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要求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副高以上职称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省部级学科带头人、教授等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学校急需引进的紧缺专业专职教师经学校研究批准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报名
博士及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的方式进行招聘考核,不受时间限制(全年招聘),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五、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交简历材料后,须经学校应聘岗位所在单位和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通知符合条件人员来校参加考核。
六、考试考核
人才招聘考核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等多种考察方式简化程序引进。
(一)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
(二)面试及试讲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研究水平和潜能、处理与解决问题等能力。具体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等另行公布。
(三)心理健康测试
笔试、面试结束后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七、成绩合成
招聘考核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最终考核成绩按照笔试40%和专业能力测试60%的规则,最后加权计算得出考核最终成绩。所有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及心理健康测试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有关事宜
(一)保密、监督等事项: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黄山学院纪委0559-2546633)。
(二)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特此公告。
黄山学院
2025年3月17日
来源链接:https://hrss.ah.gov.cn/zxzx/ztzl/ahsszsydwgkzpzl/ssgxgkzp/80763183.html
时间:2025/3/31 10:00:29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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