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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5年上半年集中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2025/3/21 9:47:22 被浏览:1118次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2个岗位2人。
岗位名称、人数和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招聘对象类别
所有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招聘岗位其他具体条件的人员均可应聘。
2.年龄条件。应聘人员一般应年满18周岁,且符合招聘单位结合实际确定的年龄条件(例如,岗位年龄条件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专指1990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在此基础上,对国家和浙江省政策规定可以放宽年龄条件体现优待的政策性倾斜群体,以及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应聘的,可予以适当放宽。
3.学历(学位)条件。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对应的是国家承认、由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其他教育机构按规定发放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按其预期毕业时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认定,其他人员以参加资格复审前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准。
(四)岗位聘用待遇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报备员额)管理,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享受国家及浙江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待遇。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集中委托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以下简称“省人事考试院”)实施,并在省人事考试院考试管理系统平台上集中开展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和发布笔试成绩等工作。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3月21日9:00—3月26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实施笔试的省属事业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3月21日—3月27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3月26日16:00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5年3月21日9:00-3月28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部分符合条件人员缴费后可申请减免,具体见“四、注意事项”。
所有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自接到招聘单位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4.打印准考证。已缴费人员在2025年4月23日—4月25日登录网站(http://zjks.rlsbt.z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据此确认应聘资格。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一般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由省人事考试院统一实施,面试由学校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暂定2025年4月26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考试具体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大纲见《关于做好2025年度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可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5月25日前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不设合格线)排序,结合后续招聘工作需要,按一定比例分别确定各岗位入围下一轮考试考核人员名单(具体见附件1“经笔试入围比例”)。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不含零分和缺考任一科目者)的人数不超过入围比例的,可以全部入围。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入围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或经审核后被认定为与应聘岗位所需条件不符的,将被取消入围资格。
3.面试
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主要考查综合素质。取得有效笔试成绩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不超过入围比例的,设面试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4.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分采用百分制。总成绩计算规则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小数点后取两位)+面试成绩*50%。面试不合格者不计总成绩。
遇有总成绩相同的,分别按下列顺序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符合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政策明确“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条件者;面试成绩高者。按上述办法仍不能确定优先入围人员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
(三)体检与考察
考试考核完成后,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一般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由学校委托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一般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学校制定考察方案,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程序和标准,并结合本行业职业道德要求和事业单位用人特点,对体检合格者开展考察工作,综合确定考察结论意见。
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体检、考察工作。应聘人员拒不配合,或因其自身原因导致体检、考察工作无法按期完成,影响有关单位用人的,学校可按不宜聘用做出结论。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由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学校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递补
应聘人员在笔试后放弃或经认定被取消入围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资格,或在体检、考察环节被认定为不宜聘用者,或在拟聘人员公示期间被反映有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导致后续环节的入围人数或拟聘人员因此出现缺额的,学校可结合实际研究是否递补,决定递补的,从考试考核合格的人员中依次安排递补,递补顺序与同岗位确定入围人员的规则一致。报备进人手续后有放弃入职的,原则上不再递补。
三、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招聘条件、应聘指南(附件2)及各项招聘过程信息提交报名的,视为接受相关招聘条件、招聘办法,并已承诺所提供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应聘人员在报名后任何环节中被查实或认定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已获聘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二)应聘人员对招聘信息有问题需要咨询的,可联系0571-86924768郑老师。有关单位答复不视为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咨询网上报名系统相关技术性问题的,请联系省人事考试院。联系电话:0571-88396764。
(三)应聘人员对招聘信息有异议的,请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人事处0571-86924768反映。
(四)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或持有效残疾人证应聘非残疾人专招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3月27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省人事考试院(电话:0571-88396765,传真:0571-88396652,邮箱:zjks01@126.com),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来源链接:https://rsc.zjweu.edu.cn/zp/0a/cb/c4372a133835/page.htm

时间:2025/3/21 9:47:22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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